0410-0416 周读总结

周末去南京玩了一圈,读书没有落下,高铁上的时间毕竟很多嘛。

拢共还是读了两本,标准的周阅读量。之前那一周的《红高粱家族》如果也算在内的话,那应该是三本。不算的话,就还是两本:《贫穷的质感》和《酒国》。

红高粱家族和红高粱的区别是,红高粱家族包含了红高粱,红高粱是一部中篇小说,大概五六万字左右,和儿童小说的篇幅差不多,看完之后,我去找红高粱这本书,发现里面只有这么一个中篇,我的室友赵桑读的应该是这个版本,所以我和他谈起后面的狗道、奇死等等,他并无印象,也可能是时间过于久远,淡忘了情节。就比如,你让我现在去讲述星野君和 neko 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样,高中时代的事情,谁还记得很清楚呢?

红高粱家族

东北高密乡,书的扉页的几句话比较矫情,什么切碎,什么酱油。别整这么矫情呀。

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,切碎,放在三个碗里...

故事性比较浅,父亲,爷爷余占鳌,奶奶戴小九,二奶奶恋儿,其他的人物,不记也罢。几十万字的小说,情节非常之少,但是语言又非常之妙。莫言对他的山东家乡是很有感情的,我对我的苏北家乡也很有感情,要是我来写家乡,那肯定是不及老莫同志的万分之一。

莫言的文字风格呢,如果让不明世事的初中、高中生来评价,两个字——变态,变态吧。于我,至少这个红高粱系列还好,什么性方面的描写,各种各样的粗鄙之语,乡下人骂战的词句,等等等等。再看另外一面,文字的魅力,国语的功底,不愧摘过茅奖和诺奖。

老莫自己也说,他的文字不愿意去抄来摘去,混一个文抄公,字里行间,深有体会。举个例子,人家骂人都说,我操你妈,他说,我操死你活妈。人家说惶惶如丧家之犬,他说,急急如丧家之狗,忙忙如漏网之鱼。(偏一下,这个“惶惶如丧家之犬”,我觉得武汉大学的张星久读起来最有意思,在他的讲中国古代政治的课程里面)

这个典故在古典通俗小说里面经常出现,也是,老一辈的作家读的通俗小说肯定是不好的,这就和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读的网络小说数量很大一个道理。

故事从头到尾叙述的不过是上个世纪国、共、日的一些事情,有些东西,我们是要深切地铭记的。在故事之外,吸引我的是老莫那天才的想象,连同那令人妒忌的对于语言的掌控自如。简单举几个例子,

爷爷的眼像墨水河边的猫眼石一样,颜色瞬息万变。

父亲躲在门后,看着二奶奶那两扇在灯光下呈现出琥珀颜色、并像琥珀一样透明的双耳,心里荡漾着一种五颜六色的神秘感。

一些谶语呢,倒不是很出格,连批判的东西,也是以一种很隐晦的手法去写,这就要到后面的《酒国》再讲了,

日本狗,中国狗,三十年后遍地走。

而一个党管一个国,七嘴八舌,公公嫌凉,婆婆嫌热,到头倒弄成了七零八落。

一个小小的我个人感知到的小细节,老莫喜欢使用“漶散”这个词儿,我更多的时候听到这个音想到的是“涣散”。

莫言自己给自己的故事定性——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,嗯,你自己写的文字也是这个风格。

这部小说读过也就读过了,又不是写我的故乡的。

贫穷的质感

我来给这个集子定个性,现代时髦女性的对于英国的一个时髦视角。

这个时髦,不是先天时髦,她的阶层先天并不好。所以,她的文字中还是有一些贫苦的多少年前的气息,同类不难察觉。

艺术生,搞文字不是很熟练,有时候也能有一些我觉得眼前一亮的修辞或者对文字的运用,平时应该是有阅读的习惯。

这些观察的真实性我并不能去肯定,英国的底层人民生活真的会差到这种地步?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一点是,英国大学的教师要在编制与小时雇工之间风雨飘摇了?

我们这里的穷人吃粗粮,我觉得还好,就如我的家乡,即使生活现在好了太多,依然是会把煎饼作为主食之一,这种食物如果可以果腹,那么对于身体反而是有益的,而书中的例子是什么,吃的是糖,母亲为了省下面包给孩子吃,自己就去吃白砂糖,富人阶级说,你们穷人那么胖,都是管不住自己的嘴,吃那么多糖,我认为这是和中国的“何不食肉糜”的道理是一样的。

其他的,如英国的福利制度,似乎是没我门想象得那么美好,英国的脱欧,呵,大学的一个政治老师,说,我的女儿在英国读书,投了脱欧的一票。我不知是好是坏,她自己很开心。也正是这个老师,说什么网球是贵族运动,这个用词好吗?不太清楚。也还是这个老师,说她本该退休了,已经用脚丈量完中国的大地了,如果不是有疫情,那么,她要丈量完世界的大地,趾高气昂。无怪乎,我在 HUST 里经常可以听到同侪们大声谈论政治、阶级等等。今天中午就有听到,应该是大一大二的学生,在谈论阶级,谈论社会的制度,公平正直,革命。多少年了,劣根性还是摆在那里。

举一个我认同作者的语言的例子,

她在两面夹壁间,偻步潜行,百死一生。

总的来说,这本书的视角是从一个穷人的那里出发的。我想,大部分人是可以产生一定的共鸣的。

酒国

在南京的周日的夜里,我躺在高中同学王桑的床上,我说,我给你讲两个吃人的故事吧,一个是鲁迅的狂人日记,话还没说完,他就说停停,恐怖,不听。

妈的,你还挺机灵,莫言的这个故事确实是挺瘆人的。

真的恶心,小说的结构很新颖,我觉得很好,比村上的《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》的双线结构要高级许多,每一章基本上有四节,第一节是莫言所写,二三节是莫言和李一斗的通信,第四节是李一斗的大作,李一斗和莫言当然都是虚构的。酒国也是虚构,哈哈迷迷,梅梅痴痴。

尤其是那一道叫作龙凤呈祥的菜,他妈的,一根什么,然后一扇什么,公驴和母驴的性器官他狗日的直接拿出来写,妈的,不管是什么年纪,我都要说一句,变态,你他娘的一点都不加遮掩的就直接写出来,我惹。我眼睛脏了。

吃小孩也是,写得那么逼真,偏偏来一个好像是小孩,又好像不是小孩,妈的,到底是不是呢?我就是不说,好像是在批判官场,又好像没有批判,有一手的。不得不佩服这英雄好汉王八蛋的手法。采燕那里,脑浆炸裂,在年幼的师母面前。你他娘的肯定看过杀人的场景,至少录像肯定看过。搞这么真。

语言当然还是好坏参半,习惯乡言的人可能会认为十全十美,

各种各样的批判呢,管中窥豹一下,

走遍天下都不怕。你们不是盼着出国吗?只要掌握了这道超水平大菜,你们就等于领到了永久签证,你们就能征服洋人,无论是美国佬、德国佬还是别的什么佬。

按:人家古人是庖丁解牛,这里解的是什么呢?小孩,送到餐桌上的小孩。好骂。

再来,

“我要肏遍酒国的美女!”

粗俗。偏偏说此话的人,前面还有一点正面性。

再来,算了,不来了。其他什么“妖精现实主义”、人肉的味道,诸如此类,读者诸君,感兴趣的,自行翻阅去喽。

总体来讲呢,莫言算是一个文坛流氓,但是他的才华旁人是羡慕不来的,他是我目前见过的最不文抄公的一个,我多么希望他不是出生在高密乡,而是苏北的我们那个乡,这样,我的心愿就换个形式实现了。

2022.04.18 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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